2015年,最高人民法院对限高令进行了修订,将“G字头动车组列车的全部座位以及其他动车组列车的头等以上座位”纳入限制范围。彼时,全国高铁的运营里程达到1.9万公里,年旅客发送量为9.6亿人次。在那时,高铁仍被视为一种奢侈品,与此相比,飞机票则对普通消费者而言更是高档消费品。因此,将二等座和经济舱列入限制之中,在逻辑上似乎是合情合理的。然而,时间已至2026年,经过11年的变迁,全国高铁的运营里程升至4.8万公里,年发送的旅客总数猛增至42.55亿人次,动车组的使用比例也超过了70%。与此同时,特价机票在269元的低价范围内层出不穷,甚至比一些绿皮车的硬座还要便宜。高铁和飞机如今已逐步被视为大众出行的必需品,但限高令所定义的“高消费”的标准,依然停留在2015年的那一刻。
究竟限高令限制了什么?其最初的动机是为了制止高消费行为——不希望那些欠债不还的人能搭乘头等舱、入住五星酒店或购买豪华汽车。然而,这条令在执行了11年后,所产生的后果却令人深思:被限制的人们被禁止乘坐各类飞机,不论是经济舱还是头等舱;被禁止乘坐G字头高铁,不论是商务座还是二等座;还限制D字头动车的一等以上座位,二等座成了最低底线。结果是,曾经的高消费限制,现在演变为一种出行限制。那些被限高的人,在外出谈生意时,只被允许选择普速列车的硬座或者D字头的二等座,原本能够在四小时内抵达的目的地,如今却需要十几个小时的漫长旅程。
那么,究竟是谁被限行?福建宁德的陈某云,因生意失败背负了40多万元的债务,从此被限制高消费,连省外寻找挖掘机工作都成为奢望,只能做零工,月收入仅4000元。他忧心忡忡:“被限制后,根本无法找到正规的挖掘机工作,想还钱却无门。”江苏南通的园林承包商刘辉,也因未能收回2000万元被拖欠的工程款,结果成了失信被执行人。他想前往外地催款与客户洽谈,却遭遇了乘坐高铁和飞机的双重限制,只能耐心地搭乘低速列车,旅途长达十几个小时,抵达之时已是精疲力竭,客户的耐心与机会都在悄然流失。值得欣慰的是,陈某云在解除限高后,终于找到一份月收入过万的工作,重拾生活的希望。锁住他,最终只能让所有人都沦落到无可奈何的境地。 ut88.com
在11年前,限高令的定义为何迟迟无法更新?在2015年修订限高令时,最高法官网的一则答复中清楚地表示,曾有人大代表提议将“飞机经济舱及动车、高铁二等座”纳入限制范围。最高法院在回复中确认:“此次建议已经得以解决。”这表明,飞机经济舱与高铁二等座被视为“高消费”的界定,并非出于对奢侈的独立观察,而是为了回应“加大对失信人的惩戒力度”的呼声。2015年的政策基调是“严”,采取一刀切的扩张方式,被当时的社会普遍认为是强化惩戒。但是,到了11年后的今天,这一严苛的做法已与初衷渐行渐远。
事实上,地方的变化早已在逐步显现。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在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中明确指出,债务人“不得进行高消费及与生活或工作无关的消费行为,乘坐飞机经济舱及高铁二等座除外”。苏州市吴江区和张家港市的法院在类似程序中,也采取了同样的表述。这一现象表明,部分法院已开始在司法实践中接受并认定“飞机经济舱和高铁二等座是基本的出行工具”,并将这个观点写入正式的法律文件。那么,昆山、吴江、张家港能做到的,其他地方为何不能效仿?
需要修正的并非惩罚措施,而是对于高消费的界定。一个合理的方向已愈加清晰:应依据舱位等级划分消费标准,不再将高铁与飞机统称为“高消费”。具体而言,应禁止乘坐飞机的头等舱和商务舱、限制高铁的一等座与商务座,以及软卧等奢侈型消费,在此基础上放开经济舱与二等座,作为基本的出行选择。限高令的真实初衷是降低人们的舒适度,而非剥夺生存的基本可能性。一个希望还清债务的人,亟需的是能够外出工作、获得收入的机会。锁住他的出行,等同于锁住他改变现状的机会。在这11年中,高铁与飞机早已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,而限高令也理应与时俱进,让其回归初衷。 ut88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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